阿伦特与海德格尔

杜然 发表于 2006-07-28 12:08:07

显然,阿伦特始终爱着海德格尔。但我们很难下定论:海德格尔究竟是爱着阿伦特还是在利用她,或者兼而有之?

海德格尔对纳粹的示好,始终像一个谜。他本人“在当代史上的这纵身一跃”,究竟是出自他卑劣的人性,还是因为“他以对真理的激情抓住了假象”(阿伦特为他的辩护之辞)?直到晚年,海德格尔始终无法直面哲学与政治、哲学激情与政治激情之间的关系。

阿伦特与海德格尔的恋爱,从1924年他们相遇,持续到1975年阿伦特辞世。海德格尔死于1976年。

在阿伦特的笔下,我们能读到她对海德格尔的怨恨:他引诱了自己天真而不谙世事的学生,又出于自身目的而抛弃了她;在她1933年逃离德国时无视她的困境;在战后又利用她作为犹太思想家的声名来修复自己因纳粹主义而受损的名誉和思想。但是,女人的怨恨又怎么可以当真?爱欲的力量极为强大,它会超越我们的理性和自然本能,将它们引向自己的目的并成为灵魂的僭主。1950年,当阿伦特在弗莱堡再次见到海德格尔之后,给他写了一封信:“那个晚上与前日清晨,是对整个生命的确认……”

柏拉图留下的教义是:在公共生活中,人类的激情、无知都会遮蔽理念,为了得到圆满的结果,哲学必须用对公共生活领域的阴影的了解来补充其对理念的知识。如果哲学意欲烛照黑暗,而不是加深黑暗,它就必须从驯服自己的激情开始。

但这种驯服,罕有成功的,历史一再证明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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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天才的服药丑闻

杜然 发表于 2006-07-26 21:22:19

(朋友写的,我翻译的)

投手定了定神,准备投球。这一次投球非常重要,但他好像有点心神不宁,因为他心中正盘算着该如何拿下下一个击球手。

下一个击球手正在盯着他,眼神中充满了威胁。这位击球手名叫巴里"邦兹(Barry Bonds),对于投手来说,没有哪个击球手能比他更令人生畏。

许多投手的投球速度都可以达到时速100英里。如果击球手被球打中的话,甚至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伤害。但是邦兹的右胳膊被一个特殊的塑料防护保护着,投手对他奈何不得,而只能受他的威胁。

由于心神不宁,那名投手投出了4个坏球,这也就是说击球手可以达到一垒的位置。下一个击球手就是邦兹。当他脸上写满不屑,跨着大步向本垒走去时,观众席如期爆发出吼叫声。

旧金山巨人队的球迷们正等着出现一次能把球打进海里的本垒打——这是巴里"邦兹最擅长的。旧金山棒球场坐落在旧金山的市中心,靠近旧金山湾,于2000年投入使用。臂力强劲的左撇子击球手(比如巴里"邦兹)在这座球场打球时有可能把球击进旧金山湾。这种时候,击球手几乎可以走着回到本垒都没关系。  

当邦兹来到本垒板时,守队重新安排了防守策略。绝大多数球员都跑到了球场的右侧,因为他们知道邦兹此时心中只想着一件事:击出一个本垒打。既然他是一个左撇子,球肯定会击到球场的右侧。

通常把守一场比赛最后几局的投手称为“终结者”,因为要想从他们身上得分太难了。这次的“终结者”显然有点畏惧邦兹,但他想:“这个家伙已经老了,如果我的投球速度足够快的话,他不可能击中。我一定要把球投到右侧。如果我能让他出局,将来我一定要告诉我的孙子。我一定能成功……”

在击球的时候,邦兹的判断非常精准。他从来不会挥击坏球(三次挥击坏球,就要出局。但是击球手只能在一瞬间作出判断)。如果邦兹认为一个投球是坏球,大多数裁判会想既然世界上最伟大的棒球球员都不认为这是一个好球,他们也就不会表现出异议。

投手看着接球手。接球手做了一个低球的手势,然后向邦兹靠近。他希望投手别手软。投手看了一眼一垒的跑垒员,口中念念有词,好象是在祈祷什么。投手轻轻地抬起腿,身体略微后倾,然后使出全力,把球投了出去,速度像子弹。白色小球飞行了18.4米,这个速度普通人肯定是追不上的,但对于邦兹来说,这个球的速度简直就是太慢了。

手臂的肌肉已经绷紧,他举起枫木球棒,猛力击在牛皮做的棒球上,击球的声音传遍了整个球场。球飞进了旧金山湾。开始的时候,球迷们都瞪大了眼睛,随后全场爆发出欢呼声。海面上有20多名球迷早已经做好了准备,他们驾着皮划艇或者趴在冲浪板上,向落球的地点发起了冲刺,就像海鸥看到了海里的凤尾鱼。一般情况下,球会在海面漂浮20秒钟,然后下沉;但是这些疯狂的球迷只要二三秒钟就能抢到这件难得的纪念品。

自从巨人队的棒球场于2000年8月开始启用以来,共计53个本垒打把球打进了旧金山湾,其中32个是由邦兹打进去的。

邦兹慢慢地绕场跑了一圈,他一点都不着急,因为他知道球迷很享受欢呼的过程,而且让对方的投手痛苦的时间更长一点也不错。

曾经在一段时间里,邦兹的奔跑速度比他的击球更令人畏惧。20年前,当他在匹兹堡海盗队开始其职业生涯的时候,他完成了16个本垒打,但是偷垒达到了36次。在美国棒球界有一个300—300俱乐部,成员必须拥有300次本垒打和300次偷垒的成功纪录。截至今年6月10日,这个俱乐部只有4名成员:巴里"邦兹、他的父亲博比"邦兹、他的教父威利"梅斯,以及安德烈"道森。除了300—300俱乐部,还有400—400俱乐部和500—500俱乐部,巴里"邦兹是惟一的成员。在棒球历史上,没有谁拥有过邦兹的速度和力量。他完全是在另外一个层面上打球。

在2001年,邦兹打出了73个本垒打,这打破了单个赛季本垒打的历史纪录。在这一年,他还把自由上垒(当投手投出4个坏球之后,击球手可以移至第一垒)的历史纪录提高到了177次;在2002年,他把这一纪录提高到198次;在2004年,他再次把纪录提高到232次。他曾经7次获得最有价值的球员称号。

当然,邦兹的收入也不菲。截至本赛季末,他在整个职业生涯中的收入超过了1.7亿美金,这比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还要高。绝大多数的棒球运动员都参加了职棒球员联合会,当他们的肖像被用于商业用途时,都会获得报酬。但邦兹相信如果单枪匹马甩开职棒球员联合会,他能赚更多钱。

没人知道邦兹出售自己的肖像权究竟获得了多少收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形象在最近几个月开始布满污点。一开始只是小道消息,随后人们开始发现邦兹在本垒打方面的成绩好于偷垒;显然他发胖了,灰狗变成了灰熊;几乎每次本垒打他都能把球打到场外,他已经成了一个奇迹。

人们开始怀疑,他为什么体重变化这么大;他怎么可能总是把球打到那么远的位置;他是否在服用合成类固醇——这种药有可能导致心脏病,甚至神经错乱。

但邦兹的拥趸们举出三个理由为他辩护。首先,棒球是一项需要球员能把握住时机的运动,如果没有绝佳的判断力和老练的感觉,再多肌肉也没意义;而邦兹之所以优秀并不是因为他足够强壮,而是来自他的智慧和技巧。第二,邦兹通过了所有的类固醇或者其他违禁药品的检查。在绝大多数运动中,检查结果呈阴性足以堵住怀疑者的嘴。但是,类固醇的研制发展水平永远领先于检测水平,只要你有钱,就能买到查不出来的类固醇药品。第三,随着对类固醇药品的了解日益增多,与类固醇药品相关的规定也在发生变化。如果邦兹在2000年服用了类固醇药品,但这些药品直到2004年才被列为违禁药品范围,对此该如何评判呢?由于我们现在对类固醇药物的了解仍然不多,我们无法明确指出这种药品对运动员的水平究竟有多大的影响,也无法明确指出这种药究竟能产生多大的负面影响。这是一门仍未成熟的学科,而相应的法规也远没有到成熟的地步。

棒球爱好者中各色人等都有。有的球迷非常理性,他们把这项运动视为某种生活的隐喻;但有的球迷则没有这种智慧,他们去看棒球仅仅是因为他们喜欢这项运动,喜欢棒球场的社交生活。但是所有的球迷本能地觉察到巴里"邦兹欺骗了他们。

邦兹正是因为打出了全垒打才赢得了球迷、媒体和队友的尊敬。年轻球迷都渴望获得棒球明星们在棒球、棒球手套、棒球卡或者自己身体的某一个部位上签名;但邦兹看他们的眼神总是充满了蔑视。父母们一直反对他们的孩子去找邦兹要签名,他们担心自己的孩子从他们的偶像嘴里听到最脏的语言。邦兹收到的球迷来信要用卡车装。他甚至专门请了工作人员检查邮件,查找球迷寄来的支票,但大多数球迷的来信还没拆开就丢掉了。

在大自然里,豺总是成群结队地跟在受伤或者生病的动物后面,直到它奄奄一息,然后豺就会一拥而上。媒体与巴里"邦兹之间的关系,看起来就像是豺和它的猎物。媒体耐心地等待将邦兹打倒的机会,能将一个成绩如此卓越的棒球明星打倒,能让很多人莫名地兴奋。

在邦兹的整个职业生涯中,他从来就没跟媒体亲近过。每次比赛结束后,依据惯例,都会有许多记者涌入邦兹的更衣室,在他换衣服的时候提问。他们永远有无数的问题要问:你怎么看你今天的表现?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场了,是受伤了吗?使用类固醇的传闻是不是影响了你的比赛……但邦兹从来不会回答任何问题,大多数时候他都会向提问者报以冷淡的目光,但有时候他甚至连冷淡的目光都懒得给。

棒球是一项强调团队合作的运动项目。一支不太有天分但有着良好协调能力的棒球队可以很轻易地打败一支球员更有天分但球员之间不能合作的棒球队。也许在邦兹看来,棒球是一项团体运动,但是除了他穿的队服,你很难找到他把自己视为团队的一员。

他的任务就是打出全垒打。他不会为了团队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他从来不参加球队的集体合影。只要不妨碍他,他就能仍受自己的队友。

最近,出版了两本关于邦兹的畅销书。杰夫"帕尔曼写的《爱我,恨我》把邦兹描绘成一个有着惊人天赋的自大狂。而马克"Mark Fainaru-Wada和兰斯"威廉姆斯写的《阴影笼罩下的比赛》则是一份调查报告,详细描述了湾区实验药物合作厂如何向身价千万的运动员提供高效的类固醇。

随着小道消息越传越盛,许多据信服用了类固醇的运动员都被要求到国会或者向大陪审团作证。邦兹曾被要求到一个大陪审团面前作证。

向大陪审团撒谎是会坐牢的。邦兹在作证前接受了精心的指导,但是那些怀疑他的人也同样进行了精心的准备。但《纽约邮报》仍然爆出邦兹即将因为向大陪审团撒谎而被起诉。但到目前为止,一切还只是传闻,邦兹并没有被控告。而且,邦兹通过了所有的类固醇检测。他一直声称自己是清白的。

当邦兹慢慢跑到本垒板以完成整个的本垒打时,投手从裁判手中拿到了一个新球。他想忘记刚才邦兹把他的头球击到了旧金山湾那一幕;他想屏蔽掉观众为刚才的本垒打发出的欢呼声。他心中思忖着,自己究竟是被棒球历史上最好的球员还是最不诚实的球员给打败了。他想起来一句古罗马的格言:上者不义,恶甚(the corruption of the best is the wo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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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品味,抑或坏品味

杜然 发表于 2006-07-21 19:26:02

1889年5月15日,当古斯埃夫•埃菲尔为庆祝法国革命100周年纪念活动而设计的埃菲尔铁塔在巴黎赛纳河畔的战神广场耸立起来的时候,因其用材独特、造型奇异而遭到了众多法国人的抨击和责难,被称为“螺栓固定的铁皮柱子”、“空壳的蜡烛台”,但现在,这座324米高的A字型钢铁巨人已经成了巴黎的灵魂。

没有什么能像品味这个东西一样奇妙、变化多端、难以界定。现象学的创始人——18世纪苏格兰哲学家休谟说过,品味不过是一种抽象的社会学意义上的虚构。

以媚俗(Kitsch)为例。评论家哈洛德•罗森伯格(Harold Rosenberg)给媚俗下过一个受到许多人认可的定义:“已经建立起规则的艺术;有可预期的受众,可预期的效果,可预期的报酬。”换句话说,媚俗就是描述那些能引发固定和模式化情感的主题和事物(比如儿童、鲜花和草地);媚俗的事物和主题总是毫不费力就能被指认出来(比如自由女神像);媚俗不能丰富人们的联想和认知。

许多年来,媚俗一直受到谴责、贬低,你甚至可以用媚俗来形容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大陆(大家都知道指的是哪一个大陆)。但在今天,媚俗艺术(kitsch art)早已成为了一种主流艺术。美国现代艺术大师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从观念上打破了高级艺术与低级艺术之分,他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创作的作品《玛丽莲•梦露》堪称波普艺术的经典。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曾经如此评价说,安迪•沃霍尔改变了后来的美术“文本”。

同样的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意大利的设计界也兴起了两股前卫运动,分别是激进设计运动与反设计运动。反设计运动还特别提出了“坏品味”的口号,这种口号其实是一个反讽的口号,就像“反设计”也是一种反讽的命名一样。因为,此时所强调的追求“坏品味”,其实是反对现代设计所推崇的“好品味”,此时所强调的“反设计”,其实是反对美国市场经济高度渗透的设计产业及设计品味。

在品味成为一种消费品的时候,在时尚圈中,媚俗更是成为了一种颠覆传统的风格。荷兰新锐设计师Frank Tjepkema以知名品牌为创作元素,拼贴成金光闪闪的十字架项链,隐喻现代人崇尚名牌、仰赖名牌的拜物心理,还取了个异常响亮的“金光闪闪名牌项链”(Bling Bling Medalion)的名字。这位设计师幽默、犀利甚至简单到单枪直入:“既然爱名牌?就让你一次挂个够!”

曾经看过一则时尚评论,作者说Prada 一直以来努力经营坏品味,而且那是一种昂贵的坏品味。假若不是放在当代,我们为什么竟能接受鲜粉红的男装、深蓝配咖啡色,而不是嗤之以鼻?Prada的女设计师Miuccia Prada在一次接受采访的时候,如此回应对Prada的品味指责:“在我看来是好品味的设计,在许多人看来却是可怕的品味,是化神奇为腐朽。但有时候,当我认为自己做了一个品味不佳的设计时,确是有人弹有人赞。如果你有一双训练有素的眼睛,你会发现时尚的选择余地其实非常大,存在各种组合,存在各种可能性。”

让一代人感到震惊的坏品味总是成为另一代人的主流品味,或者在一个国家被视为有收藏价值的好品味在另一个国家则被看成毫无价值的垃圾。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女人露出脚踝被认为是非常没有品味的事情。在当时清教徒式的社会氛围下,这种品味甚至被发挥到了极致:有些贵宾休息室甚至把钢琴腿都给包了起来。但在100年之后,英国著名服装设计师维维安•韦斯特伍德(Vivienne Westwood)因为倡导内衣外穿(underwear as outerwear)、设计了迷你克瑞妮(Mini-Crini)而成为20世纪英国最伟大的服装设计师。她最著名的设计作品在本质上都是对维多利亚时代穿着的一种嘲讽。

安德烈•库夫瑞奇(Andre Couvreges)在40多年前推出足蹬厚底靴(go-go boots)以及鲁迪•捷尔瑞奇(Rudi Gernreich)推出的透明上衣以及上空游泳衣都曾经震惊了时尚界,被斥责为坏品味的代表。但在五六年前,厚底靴从日本开始再度流行,已经说明了大众品味的改变。

在1966年的时候,法国服装设计师伊夫•圣洛朗(Yves Saint Laurent)推出了女式长裤,当时,有些餐馆甚至明令禁止穿着此种服装的女士进入餐馆。圣洛朗并不是第一个面临这种尴尬的设计师。在上个世纪30年代,当女子网球冠军莉莉•德阿芳兹(Lily d’Alvarez)穿上可可•香奈儿(Coco Chanel)的死对头埃尔沙•夏帕瑞丽(Elsa Schiaparelli)为她设计的一条裙裤参加英国网球赛时,曾引起观众的极大愤怒。

甚至就在几年前,大多数人还认为露股沟还是一件非常没有品味的事情,但是随着低腰裤的大行其道,露股已经成为了时尚的主流之一部分。这股露臀紧身裤风潮,正是来自英国的时尚顽童亚历山大•麦克奎恩(Alexander Mcqueen)。

尼采曾说,品味同时是天平,被秤物,也是称量的人。换句话说,一个有品味的人,不但是判断的主体也同时是判断的客体。我们大多数人应该都有过这样的愉快体验:一走进某人的家,就立刻感觉到舒适。房子装饰的格调让我们赏心悦目。我们称赞女主人的“高品位”,其实我们也在夸奖自己,因为我们注意到了并且非常欣赏这种品味。当审美判断力以品味的方式被宣告出来的时候,所揭示出来的事实上并不是观赏客体的好坏,而是一种美学的“我”之社会展现,品味判断以我是谁之名决定我喜欢的。换句话说,在美学上“好的东西”与伦理上“我是谁”之间,有着一种相互的僭位。

品味做为感知的主体,其实是一个非常激进且暴力式的自我,介于“我喜欢”和“我不喜欢”的美学判断之间,完全没有任何商量、讨论或妥协的空间。不论肯定地宣称“这是我的品味”或否定地宣告“这不是我的品味”,品味都无须任何理由和解释,更不用任何论点说服别人。

法兰西学院社会学教授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进行过社会品味美感判断力的研究,其中有一个颇为有趣的例子,是不同阶层的受访者对一张老妇人手的照片的观感。调查显示,受访者的社会阶级愈高,对这张照片的接受度也就愈大,也愈强调这张照片的美感价值:工人阶层的受访者对这双手身没有什么联想,更谈不上美不美;中产阶级的受访者则有将其道德化的倾向,发出类似“啊,这双布满皱纹手的主人真可怜”的感叹;属于上等阶级的受访者,倾向视这双手为某种艺术象征,且将其与文学,绘画,雕刻等等作品联想一气。布迪厄认为,品味的最大功用便在区隔阶级的不同,当某种好品味不断被模仿复制,或者一般平民大众都能消费后,便转而成为坏品味,另一个好品味则相应而生,没完没了,如阶级区隔。所以品味和面子、荣耀、信誉、声望一样,都是一种象征性价值的投资。品味被有的人拿来确保一种支配的形式,一方面维持社会层级的划分,另一方面通过归属、相似于高层级者的情感,做为在社会层级中晋升的形式。

品味本身确有高低优劣之别。然而,这正是生活在一个开放社会里的趣味,再坏的品味都应该容许存在。一个健康多元的社会,顶多让坏品味孤独,却不会有一个最高指导者,可以指着一本书或者一个人,称它为坏品味,令它从世界上消失。正如法国著名的奢侈品味巴黎世家(Balenciaga)的设计师Nicolas Ghesquiere 所说:“我沉醉于追寻何谓好品味与坏品味。被评定坏品味的东西有时会发现当中充满趣味性。如果每一件事都是呈完美状态,这岂不沉闷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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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滩的魔力

杜然 发表于 2006-07-21 19:24:51

白浪逐沙滩、椰林缀斜阳……从“黄昏的沙滩上有着脚印两对半”(外婆的澎湖湾)到“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海子),海滩作为一种生活场景,点缀着许多人的回忆与欲望:对于有的人来说,海滩是一种宁静生活的寄托,所以希望退休后住在一座面向大海的别墅里;对于有的人来说,海滩是一个提供邂逅、浪漫,甚至性感的场所,所以有人在沙滩上失去童贞;而对于有的人来说,海滩是一个充满戏谑与顽皮的地方,所以许多成年人在沙滩上找回童年……

为什么无论在哪一种文化、哪一个时代里,空荡荡的海滩都具有如此的魔力?答案在于,在海滩上,一切常规与权威都失去了作用。海滩有一种超越于掌控之外的恬淡平和,也没有人能掌控它,它的一切都取决于大量的自然巧合、因缘际会——举个例子,也正因为如此,你才有可能在海滩上捡到漂流瓶。海滩也是公共领域的典范:既充满宽容性,又充满娱乐性,而且还不乏自律性。

与板球、蒸汽机车、公共图书馆、雷达、滚珠轴承、啤酒瓶盖垫胶及三明治一样,到海滩度假也是英国人的发明,那是在十八世纪。当时的商人在偶然发现人泡在冰冷的海水中可能对人健康有益后,于是大肆宣传去海滩的好处。英国历史上到海滩旅游的最早记录是在1627年,地点在英格兰东北部的斯卡伯勒,该地至今仍然是英国著名的海滨旅游胜地。一个世纪之后,在巴思(Bath)和布克斯顿(Buxton)开发了一些列的海滩景点。而在此之前,海滩一直被视为一个不甚友好的地方,那里是渔夫、走私犯和海盗等通过大海谋生的人的地盘。所以,为了休闲而在大海里面游泳,在沙滩上做日光浴,简直是闻所未闻。

在十九世纪中期以前,通过拜伦和雪莱的文学作品,海滩成为了一个梦幻之地,于是在英国贵族中开始盛行到地中海或者殖民地的海滩旅行。在二十世纪的早期,尽管英国的海水因为寒冷,并不太适合开发海滩旅游,但是英国仍然成为了世界上海滩经济最发达的国家。这是因为,随着中产阶级所拥有的财富的增加,工薪阶层中的上层人群与英国以外的工薪阶层相比,无论是时间还是金钱,都有更多的富余;城市人口希望逃离乌烟瘴气的大都市;早期铁路系统的完善,所有这些都使得到海滩度假成为了一种时尚。在19世纪结束之前,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沿海,不到十英里就有一个海滩度假区。英国的海岸线长达9000英里,地貌有悬崖峭壁,有海滩。在退潮的时候,就会形成一个面积达数十万公顷的开阔地,这被视为非常巨大的公共财产。

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由于英国的国势盛隆,拥有巨大的国际影响力,所以海滩文化传遍了世界。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海滩上不仅有码头、花园,还有室外音乐台。如果对许多海滩文化追根溯源,最后都会归结到十九世纪的英国,无论是英格兰东南部布赖顿海滩的维多利亚式的形式主义到法国西南部比亚里茨海滩的时髦、优雅;无论是纽约康尼岛还是加州海滩的嬉皮文化。在所有这些文化中,处在核心位置的,就是海滩——一个快乐、穿着和举止都不被常规束缚的地方,一个空气中弥漫着狂欢气氛的地方。海滩是一个巨大的开阔地,每天被海水冲刷地干干净净,它映射出各种的希望。

在海滩度假刚开始成为时尚的时候,人们去海滩是为了寻找健康,在18世纪的斯卡伯勒,游客甚至被鼓励多喝海水;现在,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海边的空气、阳光能使我们更加健康。一些浪漫派诗人及画家,比如英国十七、十八世纪的画家特纳,把海滩描绘成一个让你经受极端体验的来源。他们把海滩变成了一个适合反省和重新发现自己的地方,一个适合心灵疗伤的地方。当然,在今天这个社会里,要向逃避都市生活的紧张与忙碌,是需要时间和金钱的,我们不得不花许多钱来体验那种无所事事的感觉。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海滩是一个适合玩耍的公共场所,在这里你可以玩板球、足球、曲棍球,放风筝。但是,海滩的意义远不止于作为一个适合合家欢的场所,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文学作品中,海滩也一直是不伦之恋的发生地,因为海滩及其周围的环境容易让人感情泛滥,很适合狗男女温柔的四目以对,然后行周公之礼,使奸情得以“升华”。

但对于老年人来说,海滩只是一个适合欣赏的地方。正如美国著名作家、游记作者保罗•索鲁斯(Paul Theroux,他的作品曾被村上春树翻译成日文出版)在《大海边的王国》(The Kingdom by the Sea)里描述他1982年的英国海岸之行时所描述的,在每条海岸公路上,都有银发族驾驶的汽车停在路边,他们穿着夹克衫,一边沉默地咀嚼着三明治或喝着茶,一边用他们那深邃的眼神注视着大海,好像在等着地平线上出现什么东西。由于海岸是一个充满理想化的场所,在那里自然的力量成为主宰,所以海滩为我们这个无情的反面乌托邦社会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参照背景,这也正是为什么《苍蝇王》(Lord of the Flies)和《海滩》(The Beach)这些描述人性之恶的电影要以海滩作为背景。

在海滩上,当一天开始的时候,每个人都自己选好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在沙滩上铺好毛巾。在这里,没有规章制度,没有分区的约束,没有围墙或者白线告诉你应该往哪里去。除了少数几名救生员以外,在这里,没有人可以充当老大。在海滩上,没有什么财产可以做到永恒,因为海浪的冲刷,使得第二天的新来者一切都得从头开始。在游客众多的时候,海滩就逐渐成为了一个公共场所。每个人都尽量不去妨碍他人,因而游客之间的争执并不常见。对于旁边的游客所发出的喧哗声,一般顶多也就稍微皱一皱眉。于是,人与人之间变得融洽。

那些无所事事却又头脑复杂的哲学家们,把这种现象叫做“突创论”,意即在一个有众多玩家的体系里,没有人当老大,只有一个总的秩序,而每一个玩家都调整自己以适应这个总的秩序。海滩在精神上体现了民主和平等。当然,这不是说海滩没有好坏之分,但是,一般说来,社会性竞争在海滩上,衰退为泳衣、滑板和古铜色的皮肤。在这里,双B(宝马和奔驰的简称)或者万宝龙金笔一类炫耀性的东西不起作用,大家对身份地位的评判标准被简化为:年轻、健康和英俊。现在,海滩一般是一个各种阶级、年龄和性别相融合的场所,但是女性直到19世纪,才能在男人的陪伴下,以游客的身份出现在海滩。各种人等总是可以在海滩,甚至是同一个海滩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比如维多利亚女王和卡尔•马克思都非常喜欢英格兰的怀特岛,一个作为君主,一个作为共产主义的创始人,他们喜欢怀特岛的理由显然不一样。

在许多国家,海滩也是瘾君子的家。此外,在建筑方面,海滩有很多融合了神化传说的建筑和讲究装饰艺术的酒店,比如英格兰东南部布赖顿就有一座结合了中国和蒙兀儿式风格的皇家亭阁;在食物方面,在海滩你可以吃到很多在其他地方吃不到的食物;在交通工具方面,有诸如沙滩车、冲浪艇;在娱乐方面,更是花样多多。所以,毫不奇怪为什么人们在海滩上会穿上各种奇怪的衣服,或者裸露身体——而这些,都是他们在城市从来不会干的事情,因为海滩是一个可以让人举止异常的地方。

对于世界上的出版业来说,海滩同样重要。在家的时候,人们总是抱怨太忙无法看书,但在海滩,无论是否真看还是假看,手里总要拿一本书,阅读已经成为了海滩文化的一部分。此外,还谈还颠覆了我们的工作伦理:海滩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无所事事的地方。在部分程度上,这可能是因为海滩和现代技术处于一种敌视的状态,比如沙子和电脑就不相容,尽管两者都含有硅元素。技术的变革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改变,但是在海滩上,今天的我们与30年前的人们没有什么两样:游泳、打球、晒太阳,孩子们用小塑料铲挖沙修筑沙堡……

除了远离科技,海滩也是一个商业无法插足的地方,商业只能驻足在海滩周围的地方。咖啡馆和小商店都是建在靠近陆地的那一边,而不是靠近大海的那一边,这就避免了海滩被众多品牌所占据。在澳大利亚的Bondi海滩和巴西的Rio海滩,人们甚至连时尚的泳衣都放弃了,干脆直接拿胸臀示人。如果说shopping mall是公共商业文化的一端,那么回归自然的海滩就处在这种文化的另一端。

正因为上述海滩的种种迷人特性,使得人们在我们的别处生活中也尽量复制海滩文化的基本元素。比如在日本的凤凰喜凯亚度假村(Phoenix Seagaia Resort)有一个海洋巨蛋(Ocean Dome),这个海洋巨蛋号称是全球最大的室内水上公园,里面有一些人造棕榈树、一个巨大的造波池,和许多设计精巧的滑水设施。在这里,海水的温度被120个感应器所控制。在巴黎和布里斯班,甚至还在街道旁营造海边景观,地上铺满细沙,摆放一些太阳椅。

正如小说家艾力克•嘉蓝(Alex Garland)在《海滩》一书中所写的,世界分为两个部分:海滩和海滩之外的地方。海滩,不仅仅是地理意义上的存在,更是一种精神意义上的存在。它始终保持着一种独立于现代科技文明、商业、成规旧俗之外的悠然态度,让人类的心智有一个可以暂时逃避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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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服——女人的“高尔夫”俱乐部

杜然 发表于 2006-07-20 22:50:00

定制服的英文Haute couture其实是来自法语的外来词,字面意思是“奢华的缝纫物”。定制服这个名字受到法国法律的保护,根据定制服公会的解释,法国工业部下属的一个委员会每年会公布一份名单,只有列在这个名单上的企业给顾客量身定制的衣服,才能叫Haute couture。目前,整个法国有资格生产定制服的品牌只有十来个。所以,并不是你找一个小裁缝做了一身衣服,就可以自豪地宣称这是定制服。手艺再好也不行!

自从太阳王路易十四以降,法国就一直是时尚标码的提供者。早在1945年,法国政府就公布了定制服企业的标准,1992年对这一标准又进行了修订。根据这一法律,生产定制服的企业其一线操作者不能少于15人,每季(春夏季和秋冬季)都必须在巴黎举行发布会,每个系列不得少于35款,而且必须包括日装和晚装。

成衣和定制服的区别,就像是欧洲产跑车和韩国产跑车的区别,后者被戏称为“穷跑”——虽然也是跑车,但终究是廉价和低端。所以在机器制造成为主流生产模式的今天,强调从里到外全部手工制作的定制服,带给穿着者的不仅仅是穿着的舒适,更是对人类特权意识和群体区分意识的一种满足。但这种满足需要你付出昂贵的代价。一件定制服的售价从15万至60万(人民币)不等,很多时候还会更贵。美国歌手沙曼萨•穆巴在出席《蝙蝠侠II》的首映时穿的一件Scott Henshall定制服,价格达到900万美金。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

一件定制服的价格,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是设计。这是定制服最缺乏有效估算的部分——毕竟设计属于艺术范畴,你很难用一个统一的价值单位去衡量设计——但许多定制服的款式推出之后能保持多年的生命力。如果你现在去范思哲在米兰的旗舰店,还能看到伊丽莎白•赫利陪同当时的男友休•格兰特在《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的首映式上穿过的定制服款式。定制服价格的第二个部分是它的原料。定制服制造商选用的都是最昂贵的原料,无论是羊毛、丝绸、开士米还是皮草,甚至棉花都是顶级品质。有时候,定制服制造商还会专门邀请专家设计出一款专用的颜色,换句话说,这种颜色是不能被其他人使用的。除了面料,许多定制服的配件也是专门设计,比如帽子、钮扣、皮带等等,在一个日渐趋于同质化的世界里,要保持“独一无二”的代价当然不会小。工时是定制服高昂的第三个因素。一件定制服所需要的制作工时从100小时到1000小时不等。一件上个世纪20年代风格的定制服,仅花边上镶嵌的5万颗Swarovski水晶珠,就耗费了150个工时。以香奈尔为例,它一年只能制作20件婚纱;而它的常规定制服顾客大约是150位。

定制服的设计师在完成最初的设计之后,肯定不会直接就用近2000元人民币一米的布料开始裁剪,而是先用价格低廉、坠性好的平纹细布、亚麻布或者印花布料进行效果尝试。设计师会根据某位模特的身体尺寸对设计进行修改,直到设计师自己和销售人员都满意为止。这个时候的设计,已经能够精确地诠释出设计师所期望的线条或者裁剪效果。然后,设计师才开始寻找面料。

如果某位顾客想拥有一套定制服,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定制服品牌预约时间,然后飞到巴黎。许多定制服品牌都会到世界各地进行巡回展出,有时候他们也会直接向一些重要的客户寄送光碟。顾客在赴约的时候,会有专门的女销售员进行一对一的跟踪服务。当然,这种销售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衣服本身,还需要面对各种挑战。比如,当同一个城市的两位女性同时看中了某种款式的定制服,那么这位销售人员就要及其技巧地让其中的一位打消这个念头。谁都知道当两个女人穿着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同款衣服,然后又在同一个场合出现将会产生什么样的灾难性后果。

顾客在选毕款式之后,裁缝就要开始量体。这个时候,对顾客来说是一种考验,因为她身体的所有弱点(如果是优点倒也罢了)都会记录在案,而裁缝要做的就是尽其所能对这些缺点进行掩饰,让不该小的变大,让不该大的变小。要达到完美的效果,顾客至少需要三次的试穿。每次试穿完成后,衣服上就会做满记号。稍后,这件衣服就会被平摊在工作台上,重新回到支离破碎的状态,经过修修改改,再重新组合,以备下一次试穿。

在这个过程当中,女售货员还要在刺绣工、皮货商、原料仓库以及顾客之间担任传声筒。在衣服完成之后,她还要自己检查每一个细节,直到送到顾客手中的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如此繁琐的过程,也就毫不奇怪每个定制服品牌一年的销售就在1500件左右;而繁琐所导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昂贵——全球只有大约3000名女性能负担定制服,其中又只有1000名不到的女性会经常购买定制服。

作为一种奢侈品,定制服的魅力究竟来自何处?《时尚本质》一书的作者、专门研究法国十七世纪文化的专家琼•德尚认为,女人对定制服的渴望不仅仅来自对“排他性”的追求,而且来自对“时尚制定者”这种称谓的渴望。想想你的衣服在不久之后就会出现成千上万的仿制品是多么令人激动的一件事情。她说,“在奢侈品经济里,定制服永远都是对奢侈品的最佳诠释范例——你想拥有一种独特的,却不会独特到怪异的东西。你不希望让其他人误以为你要去参加奥斯卡颁奖典礼,但是希望让其他人知道你拥有本季最好的品味。”

但在坊间被称为“世界定制服消费冠军”的苏珊•萨泼斯坦则是另外一种看法,她认为定制服就像一间私人俱乐部——在迪奥或者让•保尔•戈尔蒂耶的定制服发布会上,跟你坐在一起的都是和你观念相近的人。对于这些女人来说,定制服不过就是她们的“高尔夫”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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