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我是一个多么热爱写作的人

杜然 发表于 2007-04-20 00:01:37

警察终于允许大家上楼了。

8点多,正奋笔疾书呢,听见外面砰砰砰敲门,以为谁开玩笑。过了一会儿,又听见敲门声,问谁。外面喊,楼下失火了,赶紧离开。我答应了一声,知道了,然后把写了一半的文章存盘,再然后拔掉电源直接关机。拿起钱包、外套和钥匙,一走进紧急通道,就发现里面一股臭味,烟雾弥漫。捏着鼻子跑下楼,外面已经站着不少的人。

站在楼下,我就想,怎么第一反应竟然是存盘?赶紧跟住在楼里的朋友打电话,她还不知道要疏散。让她赶紧下楼,十分钟后见到她,说猫跑了,临走前还咬了她一口。让她赶紧去医院,我继续呆在楼下。一会儿,就听见站在我后面的一个人说,我刚一出门,就一只猫嗖地蹿了进去。我赶紧过去,说那猫可能是我一个朋友的。

一个起火的夜晚,我证明了自己对写作的热爱,还顺便帮人找到一只猫。 What a night!!

上楼的时候,发现住在楼里的某模特,睡衣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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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王朔娱乐大家,还是大家娱乐了王朔?

杜然 发表于 2007-04-10 17:51:10

早上接到朋友从周庄发过来的短信,云“此处极烂”。从字缝中,我都能看到她咬牙切齿的表情。我只能安慰她,说要善于发现美。她又回:河臭,满街的饭店,还要100元的门票。我再按:阿麦特·阿西姆说,美景之美,在其忧伤。她敲:三天花了1000,无比忧伤。我给支了一招:就地嫁掉。她回答:操!都是木头房子,不能抽烟。

有些女人一说到结婚,就要抽烟。有点意思哈!

昨天买了两本书,一本叫《欲望电影——阿莫多瓦谈电影》。在《译者序》里,译者得意洋洋地写道:阿尔莫多瓦的弟弟说,“阿尔莫多瓦本人最认可的就是这本”。看到这句我就笑,给活人写书,如果当事人很满意,这书十有八九不靠谱,离真相只会更远。上上个礼拜,西班牙大使馆的朋友招呼去塞万提斯学院看《回归》,还说很多人看不懂这部电影是因为dvd的中文和英文字幕严重不靠谱。偏巧那天我去天津,回到北京已是半夜。上个礼拜和这个朋友吃饭,说这次专门重新找人翻译字幕,在场的所有人都看懂了阿莫多瓦要说的故事。估计众人纷纷交换对这部电影的看法那会儿,正是我被恶人灌得酩酊大醉的时候。后来回北京的路上,一路走一路吐,华北大地上我的那些DNA。

还有一本就是王朔的《我的千岁寒》。看了几页,想:其实王朔还是一流氓,不过有点得道了。够难为他了,心里装着佛,外面还要装成流氓;跟济公比,他更不容易。王朔这两个月的表现,更像是一个艺人;许多人都喜欢死了,只要他一张嘴说“操你妈”,大家就跟吃了春药一样。其实有时候我真的很怀疑:我们以为王朔娱乐了大家,其实没准在王朔那里,他就是想通过所谓的“娱乐大家”,看大家傻笑、发春的集体表演……换句话说,没准儿是大家娱乐了王朔。

究竟是王朔娱乐大家,还是大家娱乐了王朔?这其实还真是一个问题。


补充:王朔的语言,目前大陆作家中几乎没有人能出其右。原来看英文小说,经常看到一些作家玩动词、形容词、副词像是杂技演员手里扔瓶子、桔子,轻松自如;当时还想,可能是语言的差异,中文好像就经不起这么玩;后来突然想到,王朔就是一个中文世界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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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吠驴鸣”的翻译书

杜然 发表于 2007-04-07 19:20:17

前段时间翻出晚清林琴南翻译的几本小说,尽管漏译误译比比皆是,但仍然读得津津有味,有几种甚至比原作读起来还显高明。难怪他大言不惭地说:“六百年中,震川外无一人敢当我者;持吾诗相较,特狗吠驴鸣。”

(一)
 
“译才并世数严林”,说的就是林琴南和严复。说林琴南“大言不惭”,是因为他根本不懂外语,却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用文言文翻译了欧美184种小说,例如《巴黎茶花女遗事》(林的这个译本在文革后曾由商务印书馆再版,起印数就有十万)、《鲁滨孙飘流记》、《黑奴吁天录》(即《汤姆叔叔的小屋》)、《块肉余生述》(即《大卫·科波菲尔》)等等,使中国读者第一次接触到这些外国文学作品。林琴南的翻译方法是,先找来一个懂外语的人帮忙,边看边口译给他,他边听边以文言写作,帮手口译刚完,他也基本写好,觉得原作者写得不好的地方,还顺手进行改动。光绪举人林琴南的古文是桐城旧底子,钱锺书的父亲钱基博先生曾说过“当清之季,士大夫言文章者,必以纾(即林琴南)为师法”;而钱锺书在一篇题为《林纾的翻译》一文中,特别强调,“我自己就是读了他的翻译而增加学习外国语文的兴趣的。”在这篇文章中,钱锺书提出了他眼中的翻译标准:“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 ’。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了‘化境’。”换句大白话,翻译就要像盐化在水里,咸味在,而盐不见了。

除了钱锺书的“化境”标准,还有严复在《译例言》中提出的“译事三难,信、达、雅”以及傅雷的“翻译应当像临画一样,所有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在对这三种标准的争议中养活了无数的翻译研究者。套用导演李安的一句经典句式: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翻译标准。根据我十年的翻译经验,严复的“信达雅”基本上只能作为一种理想,而译者则是在与这个理想的无限接近中挣扎、左右为难;在个别字句上接近这个理想是可能的,而整本书达到这个标准则是万万不可能的。由于文化、思维习惯的差异,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有时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试以下面这首诗为例:



天牌

钉鞋踩

雨打沙台

虫吃萝卜菜

满天星斗徘徊

石榴皮子翻转来

这是一首形容麻子的异体诗,每一行的字数逐级递增。谁能把这首诗按照这种格式翻译成英文?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诗歌的不可翻译,已经是翻译界的定论。在我看来,林林种种的翻译标准,归纳起来无外乎“忠于不忠”。有人调侃,翻译如女人,忠者不美,美者不忠。林琴南的翻译,倒是一个现成的例子。至于忠与不忠你究竟选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

(二)

本来想用一个词来形容翻译这种工作,最后竟然在纸上列出了一大串:移花接木、一面之词、代人作嫁……译者就像一个捉迷藏的超级玩家,在一种语言中找到另一种语言的对应物,这就要求译者成为专家与杂家的兼备。

查良铮译普希金和雪莱,田德望译但丁的《神曲》,王道乾译杜拉斯,李文俊译福克纳,董乐山译奥威尔,王太庆译柏拉图,傅雷译巴尔扎克,朱生豪译莎士比亚,朱维之译弥尔顿,祝庆英译《简·爱》,方平译《呼啸山庄》……他们见证了中国翻译史的巅峰。随着这些翻译大家的逝去或者逐渐退出译坛,现在能称之为翻译大家的译者,已经屈指可数,就连能称为合格的译者,都不多了。与此同时,自称为“翻译”的人倒是越来越多,仿佛会说hello或者bye bye的阿猫阿狗,一夜之间就都成了翻译。

最好的译者是中外文俱佳,次等的译者是外文一般中文不错,最次的译者是外文不好中文也烂。文革前的翻译大家,基本上都属于第一类;但现在的大多数译者则属于最后一类。这恐怕是越来越多的人抱怨读翻译书不如读原版书的主要原因。

语言能力的退化,归根结底问题出在教育。语言是什么?语言是文化,是生活,包含着最真实、生动而丰富的文化信息。而目前的语文教育,把活生生的语言变成了死水朽木,变成了道德驯化的工具,由于许多文章因为“立意”而非文字的魅力被选入教材,所以文章被硬生生地分解成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也就不难理解了。外语教育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我估计,中国是非英语国家中最重视英语教育的国家,但结果并不乐观:大多数过了英语六级的人,连马桶的英文都不会说。在英语教育日渐强势与中文教育日渐式微的双重作用下,近二三十年来中文受到了外文的严重“污染”,“如此……以至于……”这一类的英文句式以及被动语态的滥用越来越严重,翻译腔肆虐。一个学院派的朋友一天发来一篇新作,读后暗自统计了一下,平均每个句子长度超过了100个字,晦涩难懂、佶牙拗口、从句套从句,问之何以如此,对方答曰:外国的学术文章可不都是这样写的。我告诉他:你被翻译给害死了。

翻译图书质量不高的另一个原因,是译者缺乏职业道德,不懂装懂,自然就闹笑话。前两年应邀为一家出版社审读一本翻译稿件,译者是一对任职北京大学的英语老师。翻阅稿件的时候,我发现了“红熊猫”和“中国的哈萨克斯坦”两个怪异的翻译。拿出原文对照,原来是“小熊猫”和“新疆”的误翻。原文不用说查字典,就是查错误百出的金山词霸,都能找到正确的翻译。名校的英语教师尚且如此,其他的译者,你还能有什么过高的期望吗?想起傅雷的一段话,他说:“想译一部喜欢的作品要读到四遍五遍,才能把情节、故事,记得烂熟,分析彻底,人物历历在目前,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微言大义也能慢慢琢磨出来。但做了这些功夫是不是翻译的条件就具备了呢?不。因为翻译作品不仅仅在于了解与体会,还需要进一步把我所了解的,体会的,又忠实又动人得表达出来。” 傅雷正是凭借着这种定力和功夫,把罗曼罗兰这种在法国只能算二流的作家,生生地在中国变成了文豪。

十七世纪的大诗人德莱顿说过,对翻译这么一大门学问,世人的赞美和鼓励实在太少。由于翻译缺乏原创性,所以翻译作品在中国基本上不被列为学术成果,尽管翻译一本书并不比写一本书花费得精力要少。坦率地说,一本翻译精良的书,甚至比大多数所谓原创的书包涵更多的新知与独创性的思考。对翻译的轻视,还体现在翻译的报酬上。目前,翻译的通行标准是50元/千字,能到80元的属于高酬,听说南京一家出版翻译书的出版社,稿酬低到羞辱人的程度,还美名其曰:我们的品牌好,找你翻译是认可你的翻译水准。有能力靠翻译吃饭的人,除非出于对图书翻译的热爱,很少有人愿意干这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于是许多出版社找来刚拿到四六级证书的学生担任译者,这些自信的译者连字典都不屑查,借着金山词霸就开始翻译,这一现象在经管类图书领域尤其严重。译者中英文皆不够格,而出版社编辑的水准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现在的翻译图书怎能不是“狗吠驴鸣”的水准!此外,出版社要节省的不仅仅是成本,还有时间,一般出版社给译者的时间也就三四个月,无论是处于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像傅雷那样动辄数年的译法已经绝迹。

20世纪中叶西方著名的文学学者吉尔伯特· 哈厄特(Gilbert Highet)说过,一本写得不好的书,只能算是一个错误;而一本好书的恶劣翻译,简直是犯罪。按照他的这个标准,现在中国的翻译图书,大多数都可算是罪行累累留下的骇人铁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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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要什么样的模特

杜然 发表于 2007-04-07 19:19:23

当裁判把绿白条纹的肩带戴在13岁的巴西姑娘安娜•雷斯顿身上,并宣布她成为了圣保罗州容地亚伊市的选美冠军时,她知道距离自己向超级模特的梦想迈近了一步。随后,福特模特经纪公司以1500人民币的价格签下了她。雷斯顿的先天条件并不算好,连1米7都不到,但她还是取得了不大不小的成功。四年前,她改签巴西最大的模特经纪公司,她的目标是成为一名国际名模。公司把她送到了广州,这是她的第一次海外走秀。工作人员对她说:“你太胖了。”对于一个先天条件本来就不算好的模特来说,这种打击是致命的,也许从这段时间开始,雷斯顿患上了厌食症。三个月后,当雷斯顿回到巴西,体重已经从50公斤减到了40公斤不到。

这几年,无论是模特公司还是品牌设计师更青睐那些瘦骨嶙峋的模特,甚至有人提出了“零码尺寸”的要求。很快,雷斯顿如愿以偿地登上了巴西许多时尚杂志的封面。这使她距离超级名模的梦想更近了一步,她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像另外一位巴西名模吉赛尔那样,登上世界各国时尚杂志的封面,或许还希望跟她一样有一位在好莱坞当明星的男朋友;但这是雷斯顿人生的最后一步,尽管她最终登上了世界各国媒体的头条,却是在她死于厌食症引发的感染之后。

雷斯顿绝不是模特圈死于厌食症的第一个人,也不是最后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她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关注,还是因为她曾经为Giorgio Armani和Dior走过秀,几乎所有有关她死亡的报道,都没有漏掉这一点。上个月,英国时尚委员会已经组成了一个由饮食紊乱组织、健康专家、模特经纪公司、学术机构、设计师、零售商和模特构成的领导小组,调查设计师和模特公司是否在强行推行“危险的体型标准”。英国的文化大臣也呼吁,秀台不能使用那些太瘦的模特。

太瘦的标准究竟是什么?BMI(体质指数,Body Mass Index)是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评估体重与身高比例的工具,,即体重(公斤)除以身高(米)的平方(kg/m2)。去年9月,马德里时装周要求模特的体质指数不能低于18(雷斯顿生前这一指数是13.5);但今年2月举行的伦敦时装周(英国时尚委员会正是伦敦时装周的上属机构)却抵制了这个标准,只规定模特年龄不能低于16岁,外表看起来健康就行。

这显然是一个更加似是而非的标准。英国时尚委员会说,正在进行的调查将于今年夏末结束,在9月份的伦敦时装周举行之前,他们将公布具有可操作性的模特选择标准。在最终的标准宣布之前,最感困扰的当属那些模特,吃多了不是,吃少了也不是。虽然Giorgio Armani等品牌已经督促旗下的设计师不得使用过瘦的模特,但目前的时尚杂志上,瘦骨嶙峋的模特仍然比比皆是,而且不仅仅是女模特。

许多年来,秀台和时尚杂志偏爱的男模特或者是纤瘦型,或者是强健型,其中纤瘦型又分很多种,比如中性型、男孩型,甚至还有一种叫waif型,这种男模特有着单纯却迷失的表情,像是被丢弃的小动物。这些男模特能把时尚信息较好地传递给同性恋以及为男朋友或者丈夫买衣服的女人,但对于许多男人来说,他们的反应是:“这与我无关。”所以在今年的纽约时装周上,越来越多的品牌开始使用看起来比较普通的模特。

当然,时尚世界里的“普通”与现实生活中的“普通”并非完全等同,其中的微妙自是一言难以道尽。Duckie Brown在为今年纽约时装周挑选模特时,提出的要求就是“看起来自然”,具体地说就是那些过于注重修饰的模特、瘦得像瘾君子的模特,以及那些皮肤过于苍白或者肤色晒得过于漂亮的模特,一概不予考虑;另一个设计师John Bartlett对模特的要求则更为挑剔:干净帅气,但又要略带粗犷。

在今年春季的米兰时装周上,有时尚评论人士注意到那些向来被视为潮流制定者的一些品牌,也更换了男模的风格。比如Dolce & Gabbana舍弃了过去惯用的那些肌肉型和清瘦型的模特,遣上场的都是身材匀称、长相带有传统审美特点的男模。类似的品牌还包括范思哲和Dsquared。

Major模特公司的男模总监詹森•坎纳说,现在越来越多的设计师愿意使用那些能引人注意,却又不是完美无缺的模特。但是对于Dior Homme和Prada这样的品牌来说,中性风格的男模一直是他们的标志,或许是因为改变模特风格的风险太大,所以他们依旧沿用那些苗条的、雌雄不分的男模特。

无论设计师与模特公司力推的男模究竟有多“普通”,他们的体型与外表依旧在你我普通人之上。以Major今年主推的男模泰伦•伍德为例,他身高1米88,体重77公斤,20岁,外表用詹森•坎纳的话说是“李察•基而和汤姆•克鲁斯的混合”,虽然去年才开始进入模特行业,但今年春天已经替Dolce & Gabbana、Valentino、Bottega Veneta、Perry Ellis和John Varvatos走秀。

男模风格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今年时尚圈刮起的健康美风尚,更主要的原因是越来越多的男人开始为自己购买设计师品牌。根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NPD Group进行的调查显示,2006年有75%的男性给自己购买衣服,而不是通过女朋友或者太太;而在2005年,这一数字只有52%。而美国的零售巨头J.C.Penney也发现,现在他们售出的男装70%是由男性买走,而5年前,70%的男装买主是女性。所以,越来越多的设计师意识到,一个长相“贴近生活”的男模特,对于大多数长得非常“生活化”的男人来说,显然能够传达出更多设计师或者经销商希望传达的信息——打开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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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可以找的东西有很多,但这次是一条蛇

杜然 发表于 2007-04-04 21:37:08

Google位于纽约曼哈顿的办公室上个周末可乱了套。周末的时候,一名员工养在办公室的宠物蟒蛇跑了,直到礼拜一晚上,才把这条叫Kaiser的蛇找到。这条消息最早由专门讲IT领域八卦的Valleywag.com披露。该网站说,这条蛇只吃老鼠,对人无害。Google的发言人Ellen West拒绝透露这条蟒蛇究竟是怎么跑的,又究竟是谁找到了它。她还强调,这件小插曲绝对不是愚人节的玩笑。

这究竟是玩笑吗?真不好说!不过,Google这种naughty的公司让员工把蛇养在办公室,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飞猪,把Valleywag.com推荐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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