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汉乃杜然也

杜然 发表于 2008-02-29 17:07:05

法妞拿出一张写满法语名字的A4纸,用英文缓缓说道:“我不会中文,你们每人给自己找一个法国名字吧。”

怎么听起来大伙儿全是养在实验室笼子里的小白鼠,每只还都给起了一个名字。那只叫“梅尔加德斯”的小白鼠死了,另外一只刚出生的小白鼠接着用这个名字——简直就是《百年孤独》嘛!况且,谁知道那些名字在法语里听起来是不是有什么不好的谐音,比如中文名“杨伟”或者“倪建仁”那样。

我表达了自己的意见,说我的英文名字其实源自法语,可不可以保留我自己的名字DURAN?法妞说,没问题,接着把我的名字用法语念了一遍:杜汉。小舌头弹得倍儿欢, dancing tongue.

坐在我旁边的某某不停抱怨:怎么是法妞不是法棍?这样的话,我法语肯定学不好。我说,我早就觉得你学法语是有其他动机了。

我是从一个西班牙人那里知道DURAN这个名字来自法语的。几年前,在巴塞罗那拜访一个艺术家,他工作室的一个女员工听说我叫DURAN,惊呼她也叫DURAN,还说这个名字源自法语,自己有法国血统云云。看来,乱搭讪也不是一件毫无价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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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开头

杜然 发表于 2008-02-28 21:16:05

这两天读英国作家Ian McEwan2007年的新作《On Chesil Beach》。

知道Ian McEwan是在两年前,当时他刚出版了小说《Saturday》。朋友说,那会儿好多伦敦人就在小说中出现的那些地方读这本书。后来,碰见一本Ian McEwan的作品就买一本,竟也搜集得大概齐。英国文坛进入2000年之后,风头最劲、最有实力的作家,恐怕就是Ian McEwan。今年好莱坞的热门电影《赎罪》(Atonement)就是根据他的同名小说改编的。

极喜欢《On Chesil Beach》开头第一句话:

They were young, educated, and both virgins on this, their wedding night, and they lived in a time when a conversation about sexual difficulties was plainly impossible.

这个开头,在我看来,绝对可以和纳博科夫的《洛丽塔》的开头以及狄更斯《双城记》的开头相提并论。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it was the season of Darkness; it was the spring of hope, it was the winter of despair; we had everything before us, we had nothing before us;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ly to Heaven, we were all going the other way.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说到英国文坛,突然想起哈佛大学文学理论家哈罗德·布鲁姆说的一个八卦,他说斯蒂芬·金在反文学的《纽约时报周日书评》上发表了一篇关于《哈利·波特》的评论,声称学着去读《哈利·波特》会使你进而要去读斯蒂芬·金的小说。关于大言不惭,再也没有比这个更生动的例子了。

更正:哈罗德·布鲁姆现在是耶鲁大学教授,曾经任教哈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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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梅尔的帽子

杜然 发表于 2008-02-27 10:57:22

历史画面在加拿大汉学家卜正民(Timothy Brook)的笔下总是显得生动活泼、富有情趣,全无历史著作惯有的沉沉暮气,这是因为他善于捕捉细节与瞬间,把叙述、逸事和严谨的分析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几年前,三联出版社出过他写的《纵乐的困惑——明代的商业与文化》(The Confusions of Pleasure: Commerce and Culture in Ming China),通过描绘日益增长的金钱关系中的官员、商人、瓦匠、妓女、织工、书商和土匪,卜正民把这个听起来甚是乏味的主题写成了一部令人赏心悦目的大众学术读物。仅从写作技巧上来说,他的作品可以视为学术写作的一个典范。

卜正民新近出版了一本书《Vermeer's Hat: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and the Dawn of the Global World》(维梅尔的帽子——17世纪及其全球化世界的曙光),从这个书名,我们能再次感受到作者对对细节的偏爱与敏感:借助17世纪荷兰著名画家维梅尔的作品中出现的皮帽地图、果盘和银币等细节,卜正民试图找到隐藏在这些细节背后的历史,进而描绘出萌芽时代的全球化经济,尤其是中国和荷兰之间的经济往来。

那些油画作品中无意刻画出的细节,表明当时由烟草、白银和奴隶贸易构成的全球经济已经影响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作者注意到17世纪的荷兰瓷器在表现中国题材的时候,喜欢描绘中国人抽烟的场景。作者以此为线索,叙述了亚洲的烟草贸易和消费、运输路线(其中又涉及烟草和白银的流动情况)以及相关法律等等。

在书中,卜正民提出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17世纪中国的富足是刺激当时的世界出现经济全球化萌芽的原因。比如,为什么法国探险家塞缪尔·德·尚普兰会去加拿大探险?答案是为了海狸皮。为什么欧洲人需要海狸皮?答案是用来做皮帽。而从中获得的利润,可用于寻找穿越北美抵达中国的水路。正是对来自中国的瓷器、茶叶、丝绸的需求,激起了荷兰、葡萄牙和比利时对贸易控制权的争夺;荷兰因此在1602年把许多贸易公司合并成东印度公司,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大型的股份制企业,作者写道,“不过数十年的时间,东印度公司就证明了自己是17世纪世界上最为强大的贸易公司,是当下全球化经济中占支配地位的那些大型商业企业的原型。” 卜正民指出,对用于支付中国商品的白银的需求,造就了安第斯山脉银矿开采的兴旺,这些开采出来的白银最后流向了澳门和马尼拉。

卜正民在书中描绘了不同人种和不同文化第一次的持续性接触。他在书的最后指出:通过任何一个地方的历史,我们都能够与所有地方的历史发生关联,并最终与整个世界的历史发生关联,如果我们能意识到这一点,那么历史的每一个部分(无论是施行的大屠杀还是取得的成绩)都是我们的集体遗产。

VERMEER'S HATThe Seventeenth Century and the Dawn of the Global World

By Timothy Brook

Bloomsbury. 272 pp. .95

关键词(Tag): intellectual-entertai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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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学在搞社会主义吗

杜然 发表于 2008-02-23 09:34:51

真是让人懊恼!资本主义可以批判的地方越来越少,让我们以后再以什么理由指责你们呢?说你们不坚持资本主义道路?

昨天在《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上看到一篇报道,标题是《年薪10万以下?斯坦福给你免学费》。根据该校新的规定,家庭年薪低于10万美元的家庭,免学费;年薪低于6万美元的家庭,免食宿和伙食费。在下一年,斯坦福的学费是36030美元,食宿和伙食费是11182美元。

而之前,哈佛、耶鲁等许多大学都采取了类似措施,而普林斯顿10年前就有了此种举措。耶鲁大学在1月份宣布,针对本科生将大幅增加经济补助,甚至年薪低于20万美元的家庭都能获得补助。

天天自称要建成国际一流的中国大学,看你们怎么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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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5小时

杜然 发表于 2008-02-22 23:47:53

昨天和陈先生一起到的香港。不同的航班,不同的出发地,不同的时间。其实我是直到晚上躺在床上看CNN的报道,才知道陈先生回香港了。今天早上看《南华早报》,用了一个极夸张的标题,大意是陈先生stopped HongKong,配的照片是路人都停下脚步看路边大屏幕上新闻发布会的直播。陈的这一招很高明,在他承认这些照片是他拍的之后,再传播这些照片就是侵犯他的copyright,我想香港警方也就有更充分的理由去阻止照片的传播(虽然警方不可能完全杜绝这种传播,但至少总比“不得传播黄色图片”的由头更有法律依据)。我始终认为,陈先生只需要对那些照片中的女星道歉,完全无需向公众道歉:拍这些照片,本来就不是为了传播。

住在国荣兄最后一跳的那家酒店,一个朋友说得没错,这家酒店其实徒有虚名。到酒店,被告知没有房间(早已预订);让等一会儿,作为补偿,把房间升为套间。终于进得房间,发现前面住这间房的客人应该是一位亚洲女性。怎么发现的?浴缸里面有她留下的一根头发。

下午剩下的两个小时,和两个朋友在酒店房间里聊天、传播同业八卦;在晚上办正经事之前,冲到酒店附近的Page One和三联买了一些书,但有些书缺货,甚是遗憾。路上有人已经穿起了短裤。

晚上在翠华吃完晚饭,要了一碗好像是在姜汤里煮出来的汤圆。回酒店路上,看到一家HMV,进去买了K.D.Lang和John Jackson的新专辑,以及三月份的《Monocle》。这期杂志上有三篇文章跟中国有关,一个是说北京的新建筑,话题陈旧,还没读正文,不知道观点如何;一个是说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顾客寥寥,那些奢侈品牌很是烦恼,文章质疑“中国是日本之后下一个奢侈品大市场”的观点,但文章的逻辑不够严密,写得草率;还有一个是采访人民日报Washington bureau chief,让他从中国人的眼光谈美国大选。

距离现在的16个小时前,我起了床。掀开窗帘,看见外面在下小雨,路上不时有没带雨伞的路人匆匆跑过。做完早上的例行工作后,到陈先生住的那家同在中环的酒店,与一位优秀的美国华人聊天。甚欢,他的助手几次看手表,于是起身告辞。11个小时前,抵达机场,办完手续就直奔登机闸口,竟然碰见一个熟人,心不在焉地聊了几句。6个小时前,抵达北京,但拿到行李却是在近40分钟之后。当时机场并不繁忙,只有两三个航班抵达;我不知道大家的行李在离开机舱之后到出现在大家面前之间的这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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